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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

江西新余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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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点击登录查看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
发布时间 : **** 11:45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包 号:无

合同编号:****

甲 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 方:江西五泉松智能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合同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2

合同编号

****

3

合同类型

服务类

4

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5

甲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甲方地址

新余市****

甲方相关部门

甲方采购部门

财务管理科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甲方需求部门

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杜女士

联系电话

****

6

乙方名称

江西五泉松智能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乙方企业性质

£ 中型企业 R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监狱企业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其他

乙方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

乙方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传真

7

履约保证金及返还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8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9

服务期

服务周期2年,合同两年一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0

合同履约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一 合 同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定江西五泉松智能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点击登录查看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该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内容,签署《点击登录查看后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

1.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方有权确定下列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

(3)招标(采购)文件;

(4)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5)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如合同文件、补充协议、会议纪要;

(6)其他。

2. 服务内容

本合同服务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大楼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公共环境维护服务、会务服务、日常维修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服务、绿植租赁和养护、消防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车辆驾乘服务、大楼化粪池、化油池、餐厨垃圾清理服务、食堂工作餐服务、12366客服服务以及综合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 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伍佰陆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元)。该合同总额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含基本工资、五险、奖金、福利等)、服装费用、设施维护费、安防工具、清洁用具及耗材、绿化设备工具、工程工具、会场茶叶、高空清洗和窗帘清洗、垃圾清运费用、业务培训费用、团队建设费用、项目管理费用、应缴纳的各项税费、风险管理以及乙方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涉及到项目费用的其他相关事项。若甲方要求提供增项服务的,双方可视情况协商决定、甲方提供服务管理用房及库房,乙方发现设施设备及易耗品有损坏或缺失情况应及时上报,其维修零部件费用由甲方支付。

4.付款条件

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根据考核情况,每月度付款1次,中标供应商于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度发票,甲方按月支付上月95%服务费,在全部服务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合同余款。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需提交同等金额的发票给甲方成交供应商于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度发票,乙方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甲方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采购人于20日前支付上月度服务费。

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支付合同款项时(合同初次付款外),如属于信息化监理范围内的项目,应经实施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认可;如属于需要进行中期报告的项目,应附中期报告审议意见为“通过”的文书。甲方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

5. 合同签订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乙方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由被授权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江西五泉松智能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甲方”是指点击登录查看

1.1.1“甲方采购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采购部门”。

1.1.2“甲方需求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需求部门”。

1.2“乙方”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乙方名称”。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1.5“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本合同项下服务。

1.6“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2. 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服务

3.1 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或服务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3.3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约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3.4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3.5 除合同条款另行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3.6若甲方要求提供增项服务的,双方可视情况协商决定,甲方提供服务管理用房及库房,乙方发现设施设备及易耗品有损坏或缺失情况应及时上报,其维修零部件费用由甲方支付。

4. 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版权等)的起诉。

4.2 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3 乙方不得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不得利用开发便利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

5.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软硬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 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 在开发过程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

(3)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4)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5)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6) 严禁在提交的软件产品中设置远程维护接口和后门程序;

(7) 不得进行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远程维护;

(8) 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乙方及其人员、以及乙方允许进入甲方场所的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不低于10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乙方如出现泄密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 履约验收要求

6.1 甲方需求部门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对乙方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合同事项、验收标准及验收情况,由全体验收人员签字。

6.2具体履约验收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7. 履约保证金

7.1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8.履约延误

8.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

8.2 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误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0.03%)计收。乙方支付的误期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8.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8.4 除不可抗力和根据合同规定延期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8.5 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应当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无特殊原因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特殊原因逾期返还的,双方协商解决。

9. 违约责任

9.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每违反一次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此外,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9.2 乙方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供服务,且在甲方指定的延长期限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乙方除按合同第8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外,另外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的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支付。

9.3 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等外,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9.4 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

9.5 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纳入国家税务总局失信名单。对于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6 如果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自甲方做出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与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不良后果指造成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网络安全事件。

9.7 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约定的违约处理条款,按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约定执行;对本协议与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约定不同的违约处理条款,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0. 不可抗力

10.1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2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0.4 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实施所需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国家调减预算、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重大事故或变故、甲方工作计划调整及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继续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双方将按已经实际履行并验收合格的合同内容进行结算。

11. 争端的解决

11.1 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2. 违约终止合同

12.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已收取款项。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12.1.1 乙方不履行合同业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

12.1.2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2.1.3 因乙方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问题造成甲方发生重大紧急故障,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2.1.4 乙方对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正常运行的;

12.1.5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

12.1.6 在合同服务期内,同一个应用系统在升级完善、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5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用户投诉的;

12.1.7 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的,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

12.1.8 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12.1.9 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甲方、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12.1.10 乙方或乙方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的;

12.1.11 乙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12.1.12 连续两个月考核低于90分、一年内两个季度考核低于90分或三次月考核低于90分。

12.1.13 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的、被上级部门或领导通报批评的、 被有关新闻媒体进行负面报道的、严重影响甲方参与相关考评或评比不达标或验收不合格的。

12.1.14 乙方连续两个月实际到岗人员数量低于应到人数95%、或连续缺岗超过一周严重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的,则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综合服务合同。

12.1.12 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12.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2.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3. 破产终止合同

13.1 如果乙方破产、停止经营或无履约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3.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4. 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4.1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或变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4.2 在服务期内,由于甲方工作计划调整,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5. 合同修改或变更

15.1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2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5.3 由于甲方项目统一规划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停止部分服务的,甲方将启动合同变更程序,与乙方协商变更相关合同条款。

16. 转让和分包

16.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6.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乙方就采购项目及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7. 合同语言

17.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7.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18. 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8.2 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19. 税费

19.1 合同服务的所有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0. 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如合同文件、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甲方有权确定前述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22.检查和审计

22.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23.通知与送达

23.1本合同内关于双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均系真实有效,为双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且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所有诉讼程序直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如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仲裁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

23.2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因一方变更前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而未通知对方,对方可按原地址邮寄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后如发生退件或拒收,视为已经送达。

24. 其他

24.1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围猎”甲方税务人员(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其亲属),否则自甲方及甲方主管税务机关认定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可以拒绝乙方参与其政府采购活动。

24.2 对于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服务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24.3 乙方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的,甲方可采取包括要求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参加所聘用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

24.4 本合同内合同条款前附表如果与合同条款中的其他内容不一致,以合同条款前附表为准。

二、履约验收和考核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点击登录查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要求(详见附件二)

附件一;

★四、履约验收和考核要求

(一)验收考核时间要求

按照采购人的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验收,每月将服务费的5%作为绩效考核金,到年度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比例返还绩效考核金。

(二)验收考核人员

1.成立考核评价小组,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物业的副主任为副组长,中心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

2.机关服务中心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记录检查结果,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3.每月度考核评价小组对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评价,每季度开展全体干部职工的服务满意度调查,评价和调查情况计入考核成绩。

(三)验收考核标准和要求

依照《评分标准和处罚细则(试行)》,由机关服务中心根据日常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20元的员工过失单扣0.5分/张,50元的员工过失单扣1分/张,100元的员工过失单扣2分/张,书面警告一次扣5分。

1.月度考核

(1)考核评分

考核内容

考核人

基础分值

得分占比

(一)日常质量检查综合成绩

机关服务中心

100

80%

(二)考核评价小组评分

考核评价小组

100

20%

(2)奖惩措施

序号

考核得分

绩效考核金支付标准

1

考核得分≥90 分

全额支付

2

85分≤考核得分<90 分

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3%

3

考核得分<85分

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5%

2.季度考核

(1)考核评分

考核内容

考核人

基础分值

得分占比

日常质量检查综合成绩

机关服务中心

100

72%

考核评价小组评分

考核评价小组

100

18%

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

干部职工

100

10%

(2)奖惩措施

序号

考核得分

绩效考核金支付标准

1

考核得分≥90 分

全额支付

2

85分≤考核得分<90 分

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3%

3

考核得分<85分

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5%

3.年度度考核

(1)考核评分

按照各季度的考核得分进行加权平均做为年度考核分。

(2)奖惩措施

序号

年度总体评价

服务管理保证金支付标准

1

考核得分≥95 分

全额支付

2

85 分≤考核得分<95 分

当月服务费用的50%

3

考核得分<85分

0

4.合同终止情况

服务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连续两个月考核低于90分、一年内两个季度考核低于90分或三次月考核低于90分。

(2)因服务公司的原因,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的、被上级部门或领导通报批评的、 被有关新闻媒体进行负面报道的、严重影响单位参与相关考评或评比不达标或验收不合格的。

(3)服务公司连续两个月实际到岗人员数量低于应到人数95%、或连续缺岗超过一周严重影响到单位正常工作的,则视为服务公司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综合服务合同。

(4)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将整体或部分管理责任及利益、专项业务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的。

5.评分标准及处罚细则(试行)

一、着装、仪容仪表、个人卫生

序号

行为规范

处 罚

20元

50元

100元

口头警告

1.1

严禁打赤膊、穿背心、短裤、拖鞋、裸脚穿鞋、卷袖、挽裤腿。因工作需要的除外。

1张



1次

1.2

制服保持整洁卫生、挺括、无污迹、无皱褶、无破损、不开线、不掉扣。

1张



1次

1.3

制服衣袋内不宜放过多或发出响声的物品。对讲机或手机统一佩戴在腰间。

1张




1.4

鞋一般以黑色为宜,鞋面保持光亮清洁,鞋底禁止带铁掌。禁止穿拖鞋、凉鞋或淡色鞋子(形象岗穿黑色工鞋)。

1张




1.5

穿裙子时女员工穿肉色袜子,丝袜无破洞和挑丝,裙口应盖过袜口。

1张




1.6

上岗应佩戴工号牌,工号牌应戴在左上胸前,位置统一、端正。

1张




1.7

上岗前应整理仪容仪表。女员工应化淡妆,男员工应面容清洁,精神饱满。

1张




1.8

头发应干净清爽,梳理整齐,男员工不留长发、小胡子;女员工短发不宜过肩,长发扎起,佩戴头花。

1张



1次

1.9

用香水应清新自然,喷洒不得过浓,不致令人反感。不留长指甲,不抹有色指甲油。

1张



1次

1.10

允许佩戴结婚或订婚戒指。项链应戴在衬衣内。女员工允许戴耳钉,但长度不得超过耳垂。不准戴有色眼镜。

1张




1.11

直接对客服务时,应无口腔异味。

1张




二、表情及形体动作

序号

行为规范

处 罚

20元

50元

100元

口头警告

2.1

两眼平视前方或注视服务客人,不斜视客人或东张西望,不凝视一个固定位置而显呆滞。

1张




2.2

入座后,不前俯后仰,身体扭曲。不摇腿跷足,不得将脚放在椅上、沙发扶手或茶几上。

1张




2.3

在工作中行走端正,遇客人时,应面带微笑,主动问好,侧身礼让。与客人碰面时,在6-7步之内做到微笑、让道;在3-4步之内做到问候。

1张




2.4

遇有急事需加快步伐时,不可慌张奔跑。禁止三人并行,禁止手挽手或勾肩搭背,禁止手插入衣裤袋。

1张




2.5

在通道较窄处与客人碰面时,应主动停下靠侧,向客人问好,并示意请客人通过。禁止背对客人而站。行走中,需要超越前行中的客人,应有礼貌地征得客人同意,并表示歉意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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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员工一律行走员工通道,乘员工电梯。特殊情况或经得允许的除外。如遇和客人一同搭乘电梯,应主动靠按钮方向站,主动按电梯,出电梯时,按住按钮,请客人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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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给客人指示方向时,手臂伸直,手指自然并拢,手掌向上,以肘关节为轴心指示目标,眼睛兼顾客人和指示目标。面带微笑,配合语言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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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要面带微笑,和颜悦色,给人以亲切感。不能面孔冷漠,表情呆板,给客人以不受欢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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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员工礼节礼貌


序号

行为规范

处 罚

20元

50元

100元

口头警告

3.1

做到“三轻”、 “五勤”、“五先五后”、“五不主动”和“六声”按每违反一项处罚(“三轻”:走路轻、动作轻、操作轻。“五勤”:眼勤、口勤、手勤、脚勤、脑勤。“三先三后”:先领导后下属、先客人后主人、先女宾后男宾。“五不主动”:不主动与客人握手、不主动打听客人、不主动翻阅客人的物品、不主动打断客人谈话、不主动接听客人的电话。 “六声”:客人来时有“迎声”、客人询问有“答声”、客人坐下有“问候声”、客人帮忙有“谢声”、照顾不周有“道歉声”、客人离开时有“送声”。 按每违反一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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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

3.2

做到“五个熟练掌握”—即熟练掌握问候礼节;熟练掌握称呼礼节;熟练掌握应答礼节;熟练掌握迎送礼节;练掌握操作礼节 。 按每违反一项处罚

1张



1次

四、服务语言





序号

行为规范

处 罚

20元

50元

100元

口头警告

4.1

服务过程中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称呼语、欢迎语、问候语、祝贺语、告别语、道歉语、道谢语、应答语、征询语、基本礼貌用语:请、您、谢谢、对不起、请原谅、没关系、不要紧、别客气、您早、您好、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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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

4.2

同客人交谈、接听电话、提供服务时,说普通话、语气亲切、称呼得当、使用敬语。严禁用“土话”、“方言”,以免客人听不懂或造成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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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对客服务时,用询问、请求、建议、劝告、商量、解释式的语言,不得用否定、命令、训戒式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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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服务中,不和客人争辩,心情平静、耐心,不引起客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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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

五、工作纪律

序号

违纪行为

处 罚

20元

50元

100元

书面警告

5.1

工作时间扎堆闲聊、干私活、私人原因上网、看电视、会客、吃零食、洗澡(总值人员除外)、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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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工作时间喝酒(接待需要除外)、打盹、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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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在工作场所吵架(罚主要当事人)。



3张

1次

5.4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罚主要当事人)。



5张

1次

5.5

员工上班期间玩手机,接待会议期间手机响,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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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在大楼内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杂物,非工作原因坐靠公共场所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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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工作时间,未经允许擅自脱离岗位。



1张

1次

5.8

下班未当面交接班而擅自离岗,造成后果的。



1张

1次

5.9

为发泄情绪与不满,故意损坏大楼设施设备(除照价赔偿外)再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5-10张

1次

5.10

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执行工作指令或不服从工作调配,顶撞上级。

处罚100元/5张,书面警告1次,如一个月内违反累计三次,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罚。

5.11

辱骂大楼干部、纳税人或与干部、纳税人打架。



5张

1次

5.12

偷拿大楼财物(照价赔偿外)。

按财物价值2倍以上处罚,书面警告1次。作为开除处理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5.13

泄露采购人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等,造成不良影响。

处罚100元/10张,书面警告1次。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5.14

私自进入采购人干部办公室,致使造成损失。

按物品的2倍金额进行处罚,另处罚100元/5张

5.15

在采购人日常工作和主要活动中随意发微信、散播信息,造成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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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环境卫生

序号

规范细则

处 罚

20元

50元

100元

口头警告

6.1

大厅及楼层大理石地面光亮、无杂物、无水渍、无污渍、无痰渍、时刻保持干净。每项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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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地脚线无灰尘、无污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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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公共区域玻璃明亮、无手印、无污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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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走廊、楼梯扶手干净、无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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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房门无污渍、无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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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每天及时清理垃圾桶,垃圾不得超过2/3,垃圾桶里、外保持干净,无污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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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安全通道保持畅通,不堆杂物,保持干净、无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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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消防栓、灭火器保持无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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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电梯内时刻保持干净、照明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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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每天按日期更换电梯内地毯,无灰尘、无杂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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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电梯门要光亮、无灰尘、无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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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茶水间干净、无积水、无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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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茶水间热水器按计划安排清洗,按时进行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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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洗手间时刻保持地面干净、无水渍、无污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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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洗手间隔板干净、无污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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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洗手间台盆干净、无污渍,台面无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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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洗手间的纸篓内垃圾无爆满、无污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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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洗手间顶排气扇无积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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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

洗手间蹲坑卫生干净,无污渍,要保持光亮。

发现一次处罚50元/次,一天内同一楼层连续发现三次,进行重罚,该楼层保洁员开除。

6.20

洗手间内物品不出现短缺现象(手纸、擦手纸、洗手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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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楼梯间、走廊窗台无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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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公共区域绿色植物无积灰、无黄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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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公共区域烟灰盅内烟头不得超过3根,无过多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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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烟灰盅内沙子要干净,保持白色,沙子不得少于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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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公共区域照明设备正常,按时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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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大厅、走廊、楼梯间墙角无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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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除“四害”工作按季节进行落实。



1张

1 次

6.28

每月末对负一楼卫生进行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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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

无人办公楼层,公共区域卫生每周必须打扫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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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大楼外四周绿化带植物要定期浇水和修剪维护,保持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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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绿化带、花盆内无垃圾、无杂物,花草盆无积水和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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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6.33

4楼(含)以下窗户幕墙每季定期清洗一次。

没有做此项工作处罚1万元;清洗了但没清洗干净的按每项(个)200元计

6.34

4楼以上窗户幕墙每年定期清洗一次。

没有做此项工作处罚不低于10万元;清洗了但没清洗干净的按每项(个)200元计

6.35

每日清理两次垃圾,将每日产生的垃圾及时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

如发现一次未未清理垃圾处罚200元

七、餐饮管理

序号

规范细则

处罚

20元

50元

100元

书面警告

7.1

建立进货登记制度,采购日期、名称、数量、单价等信息记录清晰准确,形成完整规范台账。同时及时清理库存过期食品,不得存放超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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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原材料必须严把质量关,来源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半成品食品必须达到国家检验检疫标准要求,由正规厂家配送,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等必须标识,无毒、无霉变、无变质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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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严格按照验收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验收,验收人员应严格把控采购物品实际采购数量和质量,对量价应严格核实,如实记录实际供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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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经常学习烹饪知识,膳食营养搭配科学合理,食材新鲜,严禁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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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食品加工后贮存应存在专用贮藏间,防止污染;直接入口食品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已加工好的成品每件须留样50—100克,冷藏保存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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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食品贮存生熟应分开,不得超期,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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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饭菜严禁出现异物现象。





7.7

烧制食物必须确保熟透,厨师试吃后再出菜,不得出现半生半熟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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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工作期间按时到岗,所有人员需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精神面貌,不得拖沓、懒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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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厨房工作人员必须保持整洁,不允许佩戴手饰,上岗前做好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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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工作期间禁止吸烟、饮酒,不做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工作场合不允许嘻戏打闹、高声喧哗、说脏话,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上班期间严禁打架斗殴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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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服务人员衣着整洁,服饰发饰干净。供应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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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食堂服务人员要微笑服务、热心解答。不得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服从工作安排,不得妄议与工作相关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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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按规定时间分类摆放或回收餐具,就餐结束后及时对潲水进行处理。

1张




7.14

按规定时间分类摆放或回收餐具,就餐结束后及时对潲水进行处理。

1张




7.15

室内外环境要做到有效防范措施,无蚊蝇、蟑螂、老鼠。餐区、桌、椅等物品清洁、卫生。下水道、排水沟通畅,每天产生的潲水、垃圾必须在24小时内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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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接待包厢需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蚊虫、苍蝇及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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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接待服务人员提前摆放用餐器具,并确认无水渍、无裂痕。接待中餐具、杯具的损坏,需详细记录并保存破损物,及时进行台账核销。月破损率不得高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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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接待前检查个人卫生,服务过程中,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食品或玻璃杯口,防止污染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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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

接待时上菜顺序需按照菜单顺序上菜,接到上菜通知后15分钟内上菜完毕,做到有序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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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工作期间严禁在接待包厢玩手机、聊天、闲坐等,认真做好接待迎客送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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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服务人员在就餐前30分钟再次检查桌椅、餐具等各种设备设施,发现破损及时更换;提前15分钟,准备好各种茶水饮品及冷盘等,及时添加餐区内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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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各种蒸饭、煲汤炉具整洁,里外干净光亮,饭盘无饭粒;工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货架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各种刀具手套摆放整齐;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干净整洁;洗菜池、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冲四消毒”;食堂各项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并做好维护记录。设备保持整洁,标示清晰,不得出现严重生锈腐蚀现象;桌椅摆放整齐,桌椅、壁柜洁净无污渍、桌面无菜渣、水渍;餐厅地面每日清扫,地面整洁。无水渍、污渍、油渍、地面不湿滑;下水道无菜渣、无尘渍、堵塞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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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合理的使用水电,做到人走灯灭,开水机及时断电,杜绝能源浪费。餐具、厨具、炊具、电器等食堂设施管理良好,运行正常,消耗合理,无人为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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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制作食品严禁原材料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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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遵守采购方的管理制度,并接受管理方的监督管理,接受意见建议并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整改情况

1张




八、服务规范

序号

违规行为

处 罚

20元

50元

100元

书面警告

8.1

在干部面前大声喧哗、哼歌、指手划脚、抠鼻掏耳、剔牙、嚼食物等或有其它不雅行为的。

1张




8.2

工作时间不保持工作状态的(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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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未按规定做好工作准备或未准备好上班所需的工具用品等影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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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未按VIP接待程序标准操作(每项)。

1张




8.5

未按VIP接待程序标准操作,造成接待失误。



1张


8.6

未按规范操作,造成事故或损失(除赔偿外),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10张

1次

8.7

清洁卫生时没有放“正在打扫”牌,影响到客人,未及时礼让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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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遇到下雨、下雪天,未及时采取竖立“小心地滑”黄色提示牌等防滑措施,礼貌提醒客人注意防滑。


1张



8.9

因服务质量、卫生质量引起一般性投诉和不满的。


1张



8.10

因维修质量引起的投诉和不满的。



1张


8.11

处理投诉或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不及时。


1张



8.12

因工作失误或服务态度不好造成投诉。


1张


1次

8.13

因工作失误或服务态度不好造成投诉,情节严重的。



1张


8.14

拾得干部遗留钱物,不及时上交,不做登记,私自藏匿或谎报遗失财物,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5张

1次

8.15

会场接待和楼层接待服务员业务技能不达标(定期考核)。


1张



8.16

按规范要求布置好会场,与会人员进场后按规范倒茶水,会议期间会务接待员每隔15-25分钟进行续水,视会场情况做好跟踪服务。

1张




8.17

服装代干洗服务规范,认真登记、不遗漏、不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1张



8.18

人为造成会场音响、空调出现故障,影响会议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5-10张


九、安全管理

序号

违纪行为

处 罚

20元

50元

100元

书面警告

9.1

因操作不当引起火灾的。

扣除当月全部服务管理保证金,并根据财产损失进行相应赔偿。

9.2

在重点区域等禁烟(火)区内吸烟、使用明火的。



2张

1张

9.3

乱接、搭电线,超负荷用电,一经发现立即进行处罚。



1张


9.4

未经允许,在工作场地使用大功率电器,存有安全隐患。



1张


9.5

未经允许,在工作场地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安全事故。



10张

1次

9.6

将无关人员带入重点区域,造成安全事故。



5张

1次

9.7

在大楼里发现有形迹可疑或有不法行为的人或事,未及时阻止并未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2张


9.8

外来人员不登记进入大楼,造成后果的。



1张


9.9

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不善,有损坏,造成安全隐患。



5张


9.10

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到位,没有安全检查记录。


1张



9.11

下班后忘记锁好会场大门、办公室、工作间等,造成安全隐患。


1张



9.12

下班后忘记锁好会场大门、办公室、工作间等,造成安全事故。



10张

1次

9.13

如遇发案或可疑情况,不保护好现场、不及时报告上级部门,造成不良后果。



5张

1次

9.14

严重违反安全规程,未出现工伤事故的。



3张

1次

9.15

未按规范操作,造成各类安全隐患的。



10张

1次

9.16

严禁擅自移动、动用消防器械设备或改作他用造成损坏的。



10张

1次

9.17

各部门巡查和检查记录不完整。



1张


9.18

不得私自挪用大楼维修材料,违者处罚。



2张


9.19

对突发事件,如停水、停电、爆水管等事故处理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



10张

1次

9.20

供电线路操作开关应设有明显标志,停电拉闸、检修停电,必须悬挂标示牌,如违反进行处罚。



2张


9.21

每天未能按时开启和关闭设备的。



1张


9.22

当班电工应按规定对配电间设备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给上级,如未上报造成损失的。



5张


9.23

配电间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违者



10张


9.24






9.25

大楼安防监控室24小时值班及值勤记录,不得无故缺岗。



1张


9.26

确保大楼安全通道畅通,及时清理通道内杂物,保持干净、整洁。


1张



9.27

监控室不能让闲人进入,发现有异常现象,要立即调度、指挥,要在第一时间处理问题。



1张


9.28

未经过采购方领导允许不准随意调取监控录像视频。



2张


十、管理质量

序号

违规质量

处 罚

20元

50元

100元

书面警告

10.1

对员工培训不到位,致使员工对自己的职责或操作规程模糊不清。


1张



10.2

不及时传达采购人主要工作安排。



1张


10.3

未能按职责要求或采购人服务管理要求及时呈报工作计划、方案或总结。


1张



10.4

每周未完成服务中心工作计划(每项)。

1张




10.5

未能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且无合理解释(每项)。


1张



10.6

属下员工之间发生矛盾不及时协调处理引致事态进一步扩大。



10张起


10.7

对职责范围的工作相互推诿,履行不到位。



1张


10.8

在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出现差错或失误,造成影响的。

视情况轻重处罚2000元起

10.9

工作缺乏计划性,管理不当。



1张


10.10

制定服务管理内部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程序与标准、培训与考核、各类安全管理规定及应急预案(缺失每项)。



5张


10.11

服务管理未执行安全管理规定或各类工作应急预案,造成工作被动的。



5张


10.12

因工作失职、失查,导致采购人大楼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视情节轻重另定处罚

10.13

未及时指挥电动车、汽车按规定地方停放。


1张



10.14

在会议接待期间,没有指挥好电动车、汽车规范停放,造成秩序混乱的,按值勤人员每人进行处罚。



1张


10.15

高、低压供电系统人员需持证上岗。



1张


10.16

乙方按规定配置垃圾袋、劳动工具、垃圾桶、果壳箱。

1张




10.17

按合同要求招聘人员,人员配备需达到规定数。

人员配备按规定数进行配齐,若未达规定数的按比例扣除服务费(若缺岗人员在一周内补齐不扣罚)

十一、12366热线项目

11.1

加强自主学习能力,每日由一个坐席领学一个知识点,并进行汇总总结,未汇总总结的。

1张




11.2

12366热线“好差评”满意的数量/12366热线“好差评”推送的数量,低于85%的。


1张



11.3

热线咨询人员用语规范,服务态度好,如发现与纳税人争吵、违反首问责任制的。


1张



11.4

各类12366热线工单按规定时限转办办结、按工单格式要求填写回复、需电话回访应回访而未回访的。

1张




11.5

实名差评回访整改必须在整改期完成,每超期一条;

1张




11.6

因篡改、漏报、瞒报数据或干扰纳税人缴费人正常评价导致数据异常的。

1张




11.7

确保每个坐席对知识点熟悉,若坐席因领学疏忽遗漏知识点,被省局拨测抽检相关知识点考核扣分的。


1张



11.8

总局拨测答复错误的。



1张


附件二:

点击登录查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要求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市税务局”)作为国家公共机构,乙方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要达到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严格执行市税务局公共机构节能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进行设施设备的巡查巡检,并做好相应的执行及监控记录。

2.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确保本单位实现节能目标,每年单位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必须低于江西省党政机构能耗定额基准值,人均水耗、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符合节能要求。

3.规范使用耗能监测系统,监测办公大楼用能情况,保持各种设备处于最佳用能状态。

4.在办公区内设置节能专栏,设置公共设施设备节能标识和宣传标语。每年节能宣传周应配合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做好宣传工作。

5.定期检修水龙头、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定期检查空气开关、电线线路、灯具。更换灯具、水龙头、空气开关等设备时应使用LED灯具、节能型产品。每天下班后对关电、关水情况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6.根据电网运行电压的变化及时调整变压器的分接开关,避免过压运行。应经常检查测试供电变压器的三相平衡情况,尽可能保持三相平衡,采取相应措施,减少电力谐波,降低线路电能损耗,提高设备利用率。

7.规范使用空调系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标准规定,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天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

8.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引导干部职工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协助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

9.按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运和处置。有害垃圾单独存放,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定期交给市税务局服务中心。由市税务局服务中心按照规定交由具备处理和回收资质并签订收运协议的企业收运处置。餐厨垃圾按国家及属地要求规范收运处置。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账,定期公示垃圾清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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