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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教育体育局鹿邑县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实施工程建设项目(鸣鹿段庄小学综合楼)-成交公告

河南周口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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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实施工程建设项目(鸣鹿段庄小学综合楼)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5、评审日期:****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鹿邑县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实施工程建设项目(鸣鹿段庄小学综合楼),详见工程量清单
河南兴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 1,496,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河南兴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90 朱小歌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魏春艳 孙敏(副场杞县) 魏峰(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 《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16,96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鹿邑县真源大道中段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周口市****
联系人:李亚楠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亚楠
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鹿邑县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实施工程建设项目(鸣鹿段庄小学综合楼).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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