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和《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将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宏安采石场石料运营配套工程(钢便桥)涉河涉堤审批的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宏安采石场石料运营配套工程(钢便桥)
2.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3.建设地点:宁波市****
4.建设内容:临时钢便桥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6:45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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