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郎溪县**** |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郎溪县**** | |
项目名称 | 长三角一体化宣城市郎溪经开区锦绣湖片区智能制造科创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工程供配电项目EPC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湖南帆宇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 | |
投标报价:****.00 元 | |
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1.设计: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施工图、项目涉及各类专项设计均须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各阶段成果达到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2.施工: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 | |
综合得分:98.59分 | |
项目负责人:肖连春(施工负责人)、齐磊(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 证书编号:湘**** 、DF****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环旭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 |
投标报价:****.00 元 | |
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1.设计: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施工图、项目涉及各类专项设计均须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各阶段成果达到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2.施工: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 | |
综合得分:98.42分 | |
项目负责人:杨震斌 (施工负责人)、代骋荣(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力工程专业工程师 证书编号:皖 ****、黔特中 ****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泛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 | |
投标报价::****.00 元 | |
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1.设计: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施工图、项目涉及各类专项设计均须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各阶段成果达到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2.施工: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 | |
综合得分:98.23分 | |
项目负责人:贺锡超(施工负责人)、尹锦程(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 ****、DF****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安徽东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标当日在全国建筑市****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宁国市永祥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单位因项目施工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未见手写签名,不符合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3.7 其他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安徽佳禾新徽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单位因所提供的技术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至****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