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2024年扬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 评标情况
本项目于****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江苏十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二) 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江苏十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报价折扣,非OFF): 99.00%。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工期:自采购人下达工程开工指令单之日起75天完成建设。
(6)供货期:自采购人下达订单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
(7)质保期:自本项目光伏安装设施设备从投入运行之日起,安装工程(含设备)质保期为3年;逆变器质保期为自本光伏电站竣工移交之日起5年;光伏组件为自并网发电之日起10年,组件质保12年,组件功率保证25年;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及升压站内主电气设备质保期为自本光伏电站竣工移交之日起2年。其他设备质保期2年。
(8)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周继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民航机场工程专业,编号:苏****7413)、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苏建安B****)。谢振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编号:苏****5179)、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苏建安B****)。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报价折扣,非OFF): 99.50%。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工期:自采购人下达工程开工指令单之日起75天完成建设。
(6)供货期:自采购人下达订单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
(7)质保期:自本项目光伏安装设施设备从投入运行之日起,安装工程(含设备)质保期为3年;逆变器质保期为自本光伏电站竣工移交之日起5年;光伏组件为自并网发电之日起10年,组件质保12年,组件功率保证25年;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及升压站内主电气设备质保期为自本光伏电站竣工移交之日起2年。其他设备质保期2年。
(8)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郑永立、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267854)、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鄂建安B****)、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市****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 否决投标情况
无。
(四) 其他
公示期:****至****,共5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娄百川
联系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