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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泗城镇彭铺社区吴西路道路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宿州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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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泗城镇彭铺社区****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泗县乐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家和花园小区3#楼406室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万肆仟陆佰肆拾(小写:304640.00元)

评审得分:83.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泗城镇彭铺社区****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泗城镇彭铺社区****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财

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继成(组长)、冯秀云、苌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6700.00元,评审费据实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至****)。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时代广场东区办公室,联系电话:**** 。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泗县时代广场东区办公室

联系方式:曹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 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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