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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装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芜湖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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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装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16:38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鸠江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装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洲驰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成交金额:393670.4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鸠江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装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鸠江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装修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职工食堂装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景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小健、张敏、杜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成交金额低于100万元,则代理费=成交金额×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金额:472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成交供应商业绩:

(1)肥东四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工程;

(2)寿县农商银行窑口支行营业场所装修改造工程;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及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芜湖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芸

电话:****、****

鸠江区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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