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扬村焦庄组114.04亩土地续包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扬州市****
项目状态 已成交
公告日期 ****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4年
交易底价: 867.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114.04亩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吴桥镇 | 村(社区) | 高扬村 |
组别 | 焦庄组 | 登记日期 | **** |
是否续租 | 是 | ||
交易面积 | 114.04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1、名称:高扬村焦庄组114.04亩土地续包。 2、地点: 吴 桥 镇 高 扬 村。 3、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高扬村焦庄组农田114.04亩,承包土地的价格为每年每亩867元【含地下水费及抗旱排涝17元/亩,村管理服务费50元/亩】;承包金每年合计人民币:玖万捌仟捌佰柒拾贰元陆角捌份(小写:98872.68元/年)。另一次性缴纳用地保证金每亩150元,共计:人民币:壹万柒仟壹佰零陆元整(小写:17106元); 4、承包要求:土地流转主要用于种植,土地承包期限内,承包人享有对承包田的种植经营权,不得改变种植用途,不得在承包土地上进行取土及其他破坏土地和设施行为。不允许乱搭乱建,必须依法经营,自负盈亏,承包人承担因农作物种植产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费、机电排灌费、水利工程水费,国家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归农户享有,如遇国家、镇、村集体需要土地时,承包人需无条件放弃承包权。 5、支付方式:首次签订合同时缴纳下年全额租金,同时缴纳用地保证金。今后也采用先缴纳租金后用地的方式进行,支付时间为每年的11月30日前支付下年度土地承包费,不得拖欠。 6、承包年限:4年。 7、流转期限:****至****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 | ||
项目四至 | 东至:四组农田 南至:水泥路 西至:田间石子路 北至: 江一组农田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06354.jpg****18510.jpg****26016.jpg****35126.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03566.jpg****09958.jpg****18526.jpg |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个人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 4年0月 | ||
标段描述 | 1、名称:高扬村焦庄组114.04亩土地续包。 2、地点: 吴 桥 镇 高 扬 村。 3、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高扬村焦庄组农田114.04亩,承包土地的价格为每年每亩867元【含地下水费及抗旱排涝17元/亩,村管理服务费50元/亩】;承包金每年合计人民币:玖万捌仟捌佰柒拾贰元陆角捌份(小写:98872.68元/年)。另一次性缴纳用地保证金每亩150元,共计:人民币:壹万柒仟壹佰零陆元整(小写:17106元); 4、承包要求:土地流转主要用于种植,土地承包期限内,承包人享有对承包田的种植经营权,不得改变种植用途,不得在承包土地上进行取土及其他破坏土地和设施行为。不允许乱搭乱建,必须依法经营,自负盈亏,承包人承担因农作物种植产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费、机电排灌费、水利工程水费,国家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归农户享有,如遇国家、镇、村集体需要土地时,承包人需无条件放弃承包权。 5、支付方式:首次签订合同时缴纳下年全额租金,同时缴纳用地保证金。今后也采用先缴纳租金后用地的方式进行,支付时间为每年的11月30日前支付下年度土地承包费,不得拖欠。 6、承包年限:4年。 7、流转期限:****至**** | ||
交易面积 | 114.04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867.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王俭 | ||
成交日期 | **** | ||
成交总金额 | 395490.72元 | ||
补充说明 | -- |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