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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安区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指引的通知

广东深圳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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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

为推动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引导市****

各社区****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

宝安区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指引

为推动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引导市民群众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购置,促进家庭装修消费,提升住宅小区居住品质,让市民群众得到实惠,特制定本补贴活动实施指引。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在我市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已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且已竣工交付的合法住宅的产权人(仅限自然人,以下简称“产权人”);

(二)产权人与装饰装修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取得住宅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小散工程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备案回执》”),开展住宅装修;

(三)产权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补贴形式及标准

本次补贴分为全屋装修补贴和住宅局部装修改造补贴两种形式。住宅客厅、餐厅、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区域,装修改造三个区域(含本数)以上的,可选择全屋装修补贴或局部装修改造补贴;住宅装修改造三个区域以下的,应选择局部装修改造补贴。

(一)全屋装修补贴。产权人进行全屋整体装修的,按照产权人与装饰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其中,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60%,若未达到60%的,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

(二)住宅局部装修改造补贴。产权人进行住宅局部装修改造的,按照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价以线下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家装物品和材料包括建筑及装潢材料、家具、全屋智能化消费品等(品类清单详见附件1)。

三、活动周期

装修改造时间范围自****至****,补贴受理日期截至12月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发布公告终止活动。若补贴活动终止公告发出前提交的补贴申请总金额超过补贴资金预算总金额,以申报审核通过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

四、实施流程

申请补贴的产权人可使用手机端或PC端扫码登录“深装易”平台上传资料进行诚信申报,可随时查看补贴审核进度情况。平台二维码及补贴工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补贴申请及审核流程如下:

(一)进行小散工程备案。产权人在住宅装修前,应按备案指引办理家庭装修小散工程备案手续(备案指引详见附件3),并取得《备案回执》。《备案回执》需装修地址所在地街道办盖章。

(二)上传资料到“深装易”平台。产权人应在“深装易”平台填报产权人姓名、住宅信息、小散工程备案编号、申报金额等信息,上传装修公司等开具的在深含税发票、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的销售发票、装修过程照片等佐证材料。

(三)信息审核。各街道办事处对产权人提交的发票、照片等信息与小散工程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拟补贴名单公示3个自然日。

(四)发放补贴。区住房建设局每月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深装易”平台信息进行核查。在公示期间,未收到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核查不影响补贴申请的,区住房建设局将于次月按拟补贴名单,发放补贴资金至产权人的物业管理费托管账户等个人银行账户。

补贴申请流程指引详见附件4。

五、监督检查

(一)实施产权人诚信申报。产权人应真采购、真装修,自愿承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承诺书详见附件5)。未能提供完整、真实、有效材料的或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获得本补贴资金。

(二)加强社会监督。小区****

(三)强化违法违规处理。若发现产权人、装饰装修公司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申报、套现、提供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收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用惩戒的规定予以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在活动期间,一套住宅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同一产权人在活动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同一套住宅有两个及以上产权人的,申请人须取得其他产权人同意对住宅进行装修改造的授权委托书。

(二)申请补贴的家装小散工程备案时间应在****及之后。

(三)符合本实施指引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合法住宅”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商务公寓等。无合法产权的住宅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可在“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不动产信息。

(四)装饰装修合同总价材料清单不包含家电(如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厨卫电器等)。

(五)装饰装修公司应在深圳市范围内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装饰装修公司对小散工程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小散工程活动,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资质证书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六)产权人提交的发票需包含家装物品、材料销售发票和装饰装修公司施工(服务)发票。发票应为深圳市范围内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等。发票上需分别列明商品的详细信息,需体现产权人姓名、装修住宅地址(小区名称及楼栋门牌号)。发票开具时间应在****至****期间。

(七)申请本项补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申请人银行账号须与产权人姓名一致,否则补贴资金将无法发放。

(八)本指引按照国家、省、市最新要求,可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

1.深圳市住宅装修改造消费品购置补贴活动产品清单(第一批)

2.宝安区装修改造补贴工作咨询及举报电话

3.宝安区小散工程备案指引

4.住宅装修改造补贴线上申报流程

5.深圳市住宅装修改造补贴资格申请承诺书

6.深圳市住宅装修改造补贴申请表

7.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指引问答手册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住宅装修改造消费品购置补贴活动产品清 单(第一批).doc

2.附件2.宝安区装修改造补贴工作咨询及举报电话.doc

3.附件3.宝安区小散工程备案指引.doc

4.附件4.住宅装修改造补贴线上申报流程.doc

5.附件5.深圳市住宅装修改造补贴资格申请承诺书.doc

6.附件6.深圳市住宅装修改造补贴申请表.doc

7.附件7.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指引问答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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