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001-01
二、合同名称:购买服务机构为因病住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护理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购买服务机构为因病住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护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桓仁镇府安路28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桓仁满族自治县新策家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购买服务机构为因病住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护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护理人员:年龄65 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二)护理服务内容: 1、是协助维护病人卫生、仪表及仪容、协助病人满足营养需求如喂饭、水,协助进餐等; 2、是维护病人安全,协助病人上下床,坐轮椅,摆放体位及在指导下活动关节,看护病人不要走失; 3、是协助医护观察病情并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三)护理标准 1、患者内外衣要经常更换,保持干净、干燥。 2、对危重患者及昏迷病人护工要做到:“三短”、“五无”、“六洁”。“三短”即:指甲短、胡须短、头发短。“五无”即:无褥疮、无坠床、无坠车、无摔伤、无烫伤。“六洁”即:脸、头发、手足、皮肤、会阴、肛门。 3、护工陪护患者时要求做到口腔清洁无异味,头发整齐、干净。 (四)护理人员管理要求: 1、投标人须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遵守《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按国家相关规定为服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每月向招标人提供社保缴费发票备查。 2、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节假日正常上班。值班期间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点名查房到位、夜间巡查到位、设施设备检查到位,防患于未然。 3、每月 15 日前,中标人必须向服务人员发放上月的工资,不得拖欠人员工资。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保证老人的护理管理工作稳定。 4、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因中标人不重视、防范措施不力、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福利院护理管理服务安全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服务考核评估 招标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人员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不合格的有权扣减服务费。对考核不达标、有服务质量问题的,督促服务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有权解除合同。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17,000.00元
合同金额:717,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