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集镇赵雍村仇湾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扬州市****
项目状态 已成交
公告日期 ****
交易品种: 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类型: 一事一议
预算金额: 336000.00元
最高限价: 140.00元/平方
联系方式: 刘乾(****)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夏集镇 | 村(社区) | 赵雍村 |
组别 | 仇湾组 | 登记日期 | **** |
项目类型 | 一事一议 | ||
预算总额 | 336000.00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农民自筹 其他 | ||
项目周期 | ****前竣工 | ||
项目描述 | 1、工程地点:赵雍村仇湾路建设工程项目位于赵雍村仇湾组。 2、规模及标准及价格:赵雍村道路建设工程预计总价约为33.6万元,项目分为4个路段,第一段仇湾南路,长度100米,宽3米;第二段仇湾南路,长度465米,宽2.5米;第三段新风中路,长度220米,宽2.5米;第四段黄浦中路,长度155米,宽2.5米。整个路段为两层石灰层(15%石灰层两层)压实厚度15公分,水泥混凝土为C30商品砼,浇筑厚度15公分。所有路段原路面拆除、清理、清运工作及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建设方议定工程最高限价为140元/㎡(含税金)。结算面积以第三方审计为准,详情以现场勘查为准。投标人报名前应到现场实地查勘,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3、工程期限: 确定受让方后5日内进场,****前竣工。(遇雨顺延) 4、质量等级要求:工程竣工由承建方提出申请,出让方组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5、工程款结算方法:工程总价以实际浇筑面积为准。 6、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资金及自筹, 7、付款方式:工程实行全垫资,工程竣工后付履约保证金,经出让方及市县奖补办组织验收合格后,待上级补助资金拨付到镇财政所后,在****前凭税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价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前无质量问题付清,超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外的工程款由村另行支付。 8、交易方式:实行对全社会公开交易;评标办法采取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宝应县****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 | 1、工程地点:赵雍村仇湾路建设工程项目位于赵雍村仇湾组。 2、规模及标准及价格:赵雍村道路建设工程预计总价约为33.6万元,项目分为4个路段,第一段仇湾南路,长度100米,宽3米;第二段仇湾南路,长度465米,宽2.5米;第三段新风中路,长度220米,宽2.5米;第四段黄浦中路,长度155米,宽2.5米。整个路段为两层石灰层(15%石灰层两层)压实厚度15公分,水泥混凝土为C30商品砼,浇筑厚度15公分。所有路段原路面拆除、清理、清运工作及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建设方议定工程最高限价为140元/㎡(含税金)。结算面积以第三方审计为准,详情以现场勘查为准。投标人报名前应到现场实地查勘,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3、工程期限: 确定受让方后5日内进场,****前竣工。(遇雨顺延) 4、质量等级要求:工程竣工由承建方提出申请,出让方组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5、工程款结算方法:工程总价以实际浇筑面积为准。 6、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资金及自筹, 7、付款方式:工程实行全垫资,工程竣工后付履约保证金,经出让方及市县奖补办组织验收合格后,待上级补助资金拨付到镇财政所后,在****前凭税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价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前无质量问题付清,超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外的工程款由村另行支付。 8、交易方式:实行对全社会公开交易;评标办法采取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 ||
服务费(材料费) | ¥200.00 | ||
保证金 | ¥5000.00 | ||
最高限价 | 140.00元/平方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
成交人 | 扬州金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成交日期 | **** | ||
成交总金额 | 335832.00元 | ||
补充说明 | -- |
建设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 | 刘乾 | 联系电话 | ****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 |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