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宣城市宣州区政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宣城 2024-09-20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宣城市宣州区政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宣州区政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市东湖酒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阳江大道中锐第一城SY1#楼1-4室

成交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评审得分:54.2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政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为宣州区政务中心食堂提供早、中、晚餐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年度预算保障的情况下,经考核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健生、纵支援、姚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代理费用。

2、金额:1222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城市****,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宣城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方工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下载1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