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询价公告发布日期:****。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询价小组成员:张守丽、王红英、周振同。
五、结果内容:
成交供应商: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
投标报价:207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公示结束后10个日历天内开始供货,20个日历天需全部供货完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项目联系人:吕亚平;
联系电话:****
六、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参考国家规定标准(原发改委[2011]534 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即1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七、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在在新乡县城市****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李佳伟;
电 话:****;
地 址:新乡县****
****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本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接受质疑函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