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沙县金澜湾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物资采购公开招标于****10时开标,3家投标人参与投标,2家投标人未通过评审,仅1家通过评审,此次招标评委一致认为竞争性不足,同意按废标处理。
废标公示期3天,自****至****止。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或监督部门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特此公告!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 址:太原市****
监督部门: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地 址:太原市****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沙县金澜湾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魏先生(集团物资集采中心) 张先生 (集团纪委) 冯先生(项目物资部)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