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要求,高楼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微山县****
一、公示时间
****—10月29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门户网站、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邮箱、邮寄等方式反馈意见。
1、反馈电话:****,****
2、电子邮箱:****@126.com
3、邮寄地址:点击登录查看,邮政编码:277608。(邮寄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微山县****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欢迎您建言献策!
附件:下载微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