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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2026年商业补充保险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四川成都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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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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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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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

开标地点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

****10时30分

公示期

****-****

投标最高限价

****.00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1730 元

1730 元

97.31

第二名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1720 元

1720 元

89.24

第三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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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天府新区中心支公司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 业绩要求的规定

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投标人报价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报价唯一的要求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证明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3 财务要求的规定

监督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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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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