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建平县医院内科病房楼、医学影像中心及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窗采购安
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 10月 1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朝阳市建平县医院内科病房楼、医学影像中心及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窗采
购安装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名:辽宁腾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0.116132万元,质
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中标候选人第 2名:辽宁宝隆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0.122380万元,质量:
验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中标候选人第 3名:辽宁兆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0.106760万元,质
量:验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辽宁腾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郭峰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
师
辽 ****;
中标候选人(辽宁宝隆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冯铁成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辽 ****471;
中标候选人(辽宁兆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雪飞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
造师
辽 ****367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辽宁腾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
中标候选人(辽宁宝隆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
中标候选人(辽宁兆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辽宁腾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辽宁宝隆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辽宁兆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
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
投标活动。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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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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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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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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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 152-3号
联 系 人: 隋立栎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