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小型建设工程发包操作细则(2023年修订版)》第七条“对于直接发包的项目,项目单位在按程序完成直接发包事项审批后,应填写《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小型建设工程直接发包结果公示表》,并在局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的规定,现对局大院新增停车棚项目直接发包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10月11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深圳市****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附件:《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小型建设工程直接发包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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