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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逾期: 否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现将休宁县****
一、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间为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反馈至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休宁县交通大楼4011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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