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城南、城东、城北检查站功能提升(一期)建设项目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 **** 12:30 公示结束时间: **** 12:30 本那曲市**** 一、评标情况 001那曲市城南、城东、城北检查站功能提升(一期)建设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业绩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事项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投诉事项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标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 2004年第11号令)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决定》(国家九部委 2013年第23号令)有关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