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
公示期间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意见的,可以在公示时间内提交建议函(内容应包含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建议事项和与建议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建议的日期等内容)及厂家授权委托书(含具体授权开展的业务和授权的期限)、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请在公示日期内将上述要求提交的材料盖章报送至市卫健委404室,也可将材料盖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逾期或材料不足将不予接收。
感谢对我市医疗设备采购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莆田市第一医院2024年神经内科、呼吸内科重症监护病房建设所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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