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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叫河镇集镇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房屋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洛阳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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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集镇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房屋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5、评审日期:****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栾川政采磋商新(2024)0041号-1
该工程为****区****
河南国宇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周口市**** 1,340,8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点击登录查看****集镇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房屋改造)项目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5日历天 唐振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车现斌、黄晓丽、王浩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标准执行。由成交人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15,40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栾川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郑州市****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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