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霍邱县****
服务范围: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 2 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对上一年度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一年)。
服务标准: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刚、余锐之、朱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霍邱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 A 区 6 楼,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霍邱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霍邱县****
联系方式:****
3、监督管理机构:霍邱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 A 区 6 楼
电话:****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