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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物联网建设工程施工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告(2024-JLYAYK-G1002)

福建三明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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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物联网建设工程施工承包项目

三、开标情况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万元)

备注

1

南京东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21.7476

/

2

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593.2432

/

3

陕西北斗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81.1157

/

4

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578.4648

/

5

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579.1573

/

6

福建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

634.4773

7

中鸿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00.5551

8

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

557.8289

四、评标情况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和方法步骤,分别对8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其中南京东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中鸿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均未提供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截止投标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通过3家进入下一轮的详细评审。

五、评审结果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万元)

评标得分

是否推荐候选人(不排序)

1

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593.2432

90.35

推荐

2

陕西北斗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81.1157

93.43

推荐

3

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578.4648

94.86

推荐

六、评审专家名单:

陈元璋、曾金梁、陈春景、何卫民、罗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结果不再进行公示。

八、质疑、投诉

1、质疑: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内一次性提出。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招标人江助理****,招标代理于婧****)

2、投诉:质疑受理单位拒收质疑函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以及对质疑答复及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提出投诉。(夏先生****)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 三明市 永安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海淀区

联系方式:刘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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