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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第一医院骨科院区污水处置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河北秦皇岛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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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骨科院区污水处置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骨科院区污水处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秦皇岛市利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省秦皇岛市**** ****MA0G0LWC0B
四、主要标的信息
综合评分法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秦皇岛市利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登录查看骨科院区污水处置服务 点击登录查看骨科院区 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在岗值班,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负责消毒等药剂的购买、贮存和使用,做好记录,保证污水正常消毒水平符合环保要求等 排放污染物符合《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符合《医疗机构废水排放标准》和环评审批内容要求;符合《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的操作规范》。 3年 510000 9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野(甲方评委)、刘再超(主任) 、曹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765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 秦皇岛市****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 秦皇岛开发区金明国际财富中心1603室
联系方式 : 任旭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旭
电话: ****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HBXX-2024-QZ1038 骨科院区污水处置服务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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