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项目一标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2023年4月,点击登录查看以《关于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项目一标段临时用地的批复》(海自然资函〔2023〕14号)将位于海原县三河镇团庄村,权属为固原农牧局良种场国有土地1.2023公顷,批复给固原市****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固原市****
公示期自****至****,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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