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 | ||
项目名称 | 寿县南湖小区供配电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寿县南湖小区供配电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14时00分(北京时间)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淮南力达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46 | |
质保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相关证书 |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 ****2745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莱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65 | |
质保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马驰 | |
相关证书 |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苏 ****3057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