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临海市****
各投标人:
临海市江南街道立新村管网延伸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于****08时30分在江南街道春和路下岙余村新办公楼二楼开标室开标,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至****08时30分止。本项目招标活动尚未结束,为保障各投标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现需延长各投标人投标有效期至****08时30分(延期增加90日历天),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请投标人在****08时30分前将关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确认函发文至邮箱(格式详见附件),邮箱:****@163.com。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前发文至上述邮箱的,视为不同意延长其投标有效期。
请各投标人予以配合,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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