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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2024年黄埔区市****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职称为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城乡规划专业不属于市**** |
2 | 中铭珩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远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中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