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工艺一体化协同管理平台(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设计工艺一体化协同管理平台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武汉开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捌拾捌万元整(¥****元)
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南京维斯德软件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玖拾壹万陆仟元整(¥****元)
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合肥市****
联系人:袁成
联系电话:****-8605
公示期:****至****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异议,联系人:袁成,联系电话:****-860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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