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高速河南段、连霍高速河南段、大广高速及其他路段源网荷储充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项目XNY-2标段光伏组件设备直接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11 月15日
一、评审及成交候选人情况
按照《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文件浙交投〔2023〕198号)要求,第三十九条“直接采购适用条件”,本次采购符合相关规定,拟通过直接采购的方式向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依据 京港澳高速河南段、连霍高速河南段、大广高速及其他路段源网荷储充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项目XNY-2标段光伏组件设备直接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评审小组于 2024月11 日14日09时 00分对 1家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现一致推荐候选供应商情况如下:
推荐候选供应商 | 报价金额(元) | 排序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12,545.6元 | 1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它内容
公示时间: 2024 年 11月14 日- 2024 年 11月15 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候选供应商为最终采购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点击登录查看纪检审计室(综合监督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杭州市****
电话:0571-8769 8143
电子邮件:****@qq.com
2024 年 11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