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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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
机构一次性支付。
八、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项目成交公告在发布磋商公告的相同媒介发布,即《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谢绝
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
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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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阳市梅溪路 82号
联系人:史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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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南段南阳市中心城区公租房小区 6号楼三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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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阳市梅溪路 82号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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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南段南阳市中心城区公租房小区 6号楼三楼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