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大连市﹒金州区]金州高中配套供热高温水管网和换热站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信息时间:**** 15:56 】
中标通知书
金州高中配套供热高温水管网和换热站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金州高中配套供热高温水管网和换热站工程总承包(EPC)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金州高中配套供热高温水管网和换热站工程总承包(EPC) | ||||||||
建设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填报单位 | 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结束时间 | ****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金普新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宏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沃特给水工程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大开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董新明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辽****6515 | -8.000000% | ****开工至****竣工,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GB2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90.84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宏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沃特给水工程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大开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大连久龙建设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董新明 | 周月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董新明 | 周月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朱大力 | 夏雪娇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辽****651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辽建安B****]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辽****569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辽建安B(2013)****]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暖通专业高级工程师[****] | 暖通专业高级工程师[****SZB****] | |||||||||
点击登录查看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6515 | 辽****5696 | |||||||||
投标报价 | -8.000000% | -8.000000% | |||||||||
工程工期 | ****开工至****竣工,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开工至****竣工,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GB2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GB2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评审得分 | 90.84 | 80.6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宏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沃特给水工程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大开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大连久龙建设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宏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沃特给水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大连金普新区大开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