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宜宾市公服集团医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宜宾市**** | 740,000.00元 | 非挂网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次)(百分比):99%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市公服集团医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其他服务 | 非挂网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次) | 详见采购文件(非挂网耗材第三批次配送清单)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方宏、吴海霞、代光云、徐丽星、曾翔(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确定。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招标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计算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5%,100万元-500万元按0.8%,500万元-1000万元按0.45%,1000万元-5000万元按0.25%,5000万元-10000万元按0.1%,10000万元以上按0.01%,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收取,下浮后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8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政采贷”政策咨询电话:****。
3.请成交供应商及时到点击登录查看领取成交通知书。
4.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及发票开具联系电话:****。
5.监督部门:宜宾市****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宾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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