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大连市****
【信息时间:**** 17:45 】
中标通知书
大连金普新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大连金普新区****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金普新区**** | |||||||||
建设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填报单位 | 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结束时间 | ****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金普新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点击登录查看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 | -5.000000% | ****-****,592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87.2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大连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大开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杨兆华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杨兆华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李殿龙 | 李东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辽****101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辽建安B****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道路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 | 道路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 | ||||||||||
点击登录查看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 | 辽****1016 | ||||||||||
投标报价 | -5.000000% | -5.000000% | ||||||||||
工程工期 | ****-****,592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592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评审得分 | 87.29 | 81.37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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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大连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大开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辽建安B(2022)**** 3、得分业绩:1、东莞南站站前广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临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期)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大连金普新区大开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1、设计投标报价:依据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2%;施工投标报价:以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5%。 2、设计项目负责人:李东;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道路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项目经理:杨兆华;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101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辽建安B****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