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国旅游报宣传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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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报》社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500,000.00元 | 87.3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中国旅游报宣传项目):
服务类(《中国旅游报》社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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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新闻服务 | 中国旅游报宣传项目 | 在《中国旅游报》开设“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福文化”相关内容专版,共计6个彩色整版。同时结合福建文旅热点、文旅节点,开展中国旅游新闻客户端、学习强国、人民号等所属新媒体宣传共不少于100篇等。 | 在《中国旅游报》开设“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福文化”相关内容专版,共计6个彩色整版。同时结合福建文旅热点、文旅节点,开展中国旅游新闻客户端、学习强国、人民号等所属新媒体宣传共不少于100篇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 项 | 满足所有技术和服务要求 | 5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大铭 |
评审专家: | 邱艳华 、 寇晨丽 、 钱尤菁 、 李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费率计算如下:100万元以内按照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0.8%)。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特别提示:根据采购资料归档需求,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2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中国旅游报宣传项目:0.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第1名 《中国旅游报》社有限公司 总得分:87.36
第2名 福建逢尚佑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总得分:80.04
第3名 福建紫气东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总得分:79.7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平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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