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鲁科尔沁旗白城子乡新元碴石厂碎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评审结果无异议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阿鲁科尔沁旗白城子乡新元碴石厂碎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已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经点击登录查看门户网站公示,期间无异议,按照规定通过审查,现予公告。名单如下
序号 | 方案名称 |
1 | 阿鲁科尔沁旗白城子乡新元碴石厂碎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2 | 内蒙古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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