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院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
一、审计发现的问题:
竣工验收不规范。****,市****
上述做法,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
市三院应严格工程验收程序,强化工程履约管理,督促参建方履行各自职责。
二、整改措施
1、制定《市三院政府采购验收管理规定》、《市三院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学习并认真执行。
2、邀请安徽省公共综合评审专家来院一组3人,对老年科大楼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评审,专家组复核招投标文件,逐项核对智能化设备,提出整改意见。
3.我院组织技术验收小组,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和乙方(中标单位)进行协商,对问题进行整改。
三、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
1、制定了《市三院政府采购验收管理规定》、《市三院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竣工验收。
2、4T硬盘、16台红外半球摄像头、1台智能球机的品牌与招标文件型号不符,因原厂型号已停产,有厂家提供的停产证明,新替代产品的技术参数优于原型号产品。
3、14台24口POE交换机与投标文件型号不符,关键端口参数也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需整改端口类型为24个千兆POE电口,4台万兆/千兆SFP+光接口。6台普通24口交换机也按上述要求进行整改。由于原产品已经停产,由承建方按现产品与中标产品的差价5300元补给医院;****已将5300元转入医院账户。
4.未安装产品全院调剂使用。
5、老年科大楼网络目前使用情况正常,今后将由中标单位继续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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