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表
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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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包件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价 | 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 |
(元) | ||||
混凝土 | BBGLHNT-1 | 蚌埠海螺建材有限公司 | 4,155,854.23 | 1 |
蚌埠市茂弘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3,996,028.40 | 2 | ||
蚌埠市华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4,739,944.06 | 3 |
公示期从****至****。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书面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咨询电话:****。
公示期满后,拟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具体账户信息请联系项目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合同有效期之后90天,合同有效期由招标人确定。合同履行完毕,在合同双方无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双方存在经济和法律纠纷时,待纠纷处置完毕,顺延履约保证金担保期限;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拟中标人擅自停止供应、要求上调价格或者发生货物质量事故等情况,保证金不再退还。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汇款或银行保函(具体缴纳形式请联系项目招标人)。拟中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把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资金账户信息请联系项目招标人获取。
履约保证金联系人:请联系项目招标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