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线路建设工程项目废标暨三次招标公告
(2023-YKXXTX-G1112)
本项目第二次招标报名家数不足3家,项目流标,现重新组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信线路建设工程项目(三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项目名称:通信线路建设工程项目(三次)
2.2项目编号:****
2.3工程特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通信线路建设工程,主要包括:通信管道及手孔井,集水井,架空杆线安装,光缆的敷设,光交箱安装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5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通信线路建设工程,估算价:30(万元)
2.6计划工期:待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后,中标方在60日历天内完成。
2.7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通信线路建设工程项目,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截至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之间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
3.6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7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本人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职称证(如有)、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职称证(如有)、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职称证(如有)、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施工员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职称证(如有)、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及其他项目中相互兼职。
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无在建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申请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中标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且报甲方同意并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更换其他岗位人员违约金1万元/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时间: 2024 年11月21日至 ****,工作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5.2申领地点:网上发售。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提供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8)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本人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职称证(如有)、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函;
(10)技术负责人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职称证(如有)、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1)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职称证(如有)、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2)施工员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职称证(如有)、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及其他项目中相互兼职。
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无在建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5.4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6招标文件购买流程
(1)免费注册流程:访问“中航招标网”(www.avicbid.com)点击上方【注册】-【境内供应商注册】-录入供应商信息并提交审核(已注册过的投标人直接进入“(2)报名流程”);
(2)报名流程:访问“中航招标网”(www.avicbid.com)点击上方【登录】-【我要报名】-【输入项目编号(注:搜索括号内07开头编号)】-【报名】-填写报名信息;
(3)标书费缴纳流程:在供应商主界面点击【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标书费】-【购物车勾选缴纳标书费】-【提交订单】-完成支付;
(4)标书费缴纳完成后,可网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领购招标文件。
(5)注册、报名及缴费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4006-722-788
特别注意:
(1)投标人须提前完成注册、报名,并在网站平台完成标书费支付;
(2)如提交的报名材料审核不通过,则无法领取招标文件(标书费用原路退回)。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 2024年 12月11日 9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月11日 9时 30分,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参加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军队采购网(https:****。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王经理、许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