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二期建设项目10-0.4KV专变配电工程(土建部分)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建设单位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点击登录查看二期建设项目10-0.4KV专变配电工程(土建部分红线内)新建电缆排管3×3PVC-Φ160/1065m、新建电缆排管2×3PVC-Φ160/382m、新建电缆排管1×3PVC-Φ160/65m、新建电缆排管2×2PVC-Φ160/1179m、新建电缆排管1×2PVC-Φ160/277m的土建部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预中标人 | 桂林宏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 选人情 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宏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85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王练兵(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 4325**********33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郑伟添(证书编号:桂建安C3****; 身份证号:4503********05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 ①兰塘东路西段抢险工程 ②三元路与凤凰路交叉口抢险工程 ③临桂新区****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5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林才惠(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4507********511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华祥(证书编号:桂建安C3****; 身份证号:4527********047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 ①黄腊界至田厂月柿、三华李产业基地道路硬化项目 ②漓江(柘木段)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37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俊(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4503********10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余楚先(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08)****; 身份证号:4526********327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 ①2021年桂林市**** ②2022年桂林市****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 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 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 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 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 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