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文化园综合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韩愈文化园综合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市飞鹰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敬亭山风景区东大门瑞景家园南门
成交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评审总得分:93.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韩愈文化园综合服务项目 | 人员配备要求 | 项目经理不少于 1 人,保洁人员不少于 8 人,保安不少于 10 人(其中 5 名兼职森林消防队员),园林绿化养护服务人员具体数量不单列(按绿化面积报价)(其中绿化技术员不少于 1 人),工程维修不少于 1 人,合计不少于 20人。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合同期内未发生重大安保、消防事故、较大经济损失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供服务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并优于 | |
(后续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素梅、黄文宝、杨显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敬亭山东大门、宣城市****,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敬亭山东大门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宣城市****
邮 箱:****@qq.com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谷工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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