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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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中标人): 国药集团安徽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点击登录查看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采购(项目编号:
****)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及金额
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注册证名称
生产厂家:江西云鸽橡塑有限
公司
一次性使用灭菌 品牌:江西云鸽
1 副 552000 1.54 850080.00
橡胶外科手套 型号:无菌型 弯形纹理无粉
(规格:6.5、7、7.5、8)
注册证名称:橡胶外科手套
合计:人民币捌拾伍万零捌拾元整(¥850080.00)
本合同所列货物首先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次与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一致。
以上数量为两年预计采购量,实际以甲方需求为准。甲方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乙方在供货期内所获得的业
务量,乙方自负盈亏。
二、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的耗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须在供货范围内按甲方要求的规格、
型号供货,并提供与供货耗材配套的使用工具及相应的配件(合同价已包含此项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商品包装要求: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全部货物的包装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执行。
3、乙方提供产品(如为集采平台产品)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和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平台价格上传有关
要求,并在平台配送。如供货价格高于集采平台价格,乙方须主动将所供产品价格降为平台价格。
4、乙方需另行向甲方院内物流管理企业缴纳规定的服务费。
5、杜绝采购过程中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乙方必须保证正常供货,满足甲方需求。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
何理由提出无法供货或要求涨价,合同期内价格不做任何调整。如不能正常供货者,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6、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因主管部门等政府行为需要重新招标时,合同自动终止。
三、合同总价:人民币捌拾伍万零捌拾元整(¥850080.00)。本合同价格包含货物、人工、税费、包装、
运输、售后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等一切应有费用。
四、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采购费用总额达到人民币捌拾伍万零捌拾元整(¥85008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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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先到者为准,在供货期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
五、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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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
1、甲、乙双方依据项目内容和进度共同实施验收工作,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2、乙方须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件含注册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乙方产品如因下述原因:(1)
产品质量原因;(2)产品与标签不符国家相关规定的;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
行政、经济、医疗纠纷等法律责任)。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后1小时内作出反应,并做出相应处
理方案。
3、产品每次验收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甲方验收时将逐条核对,如发
现与实际情况不符、虚假响应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破损,乙方应负责免费调换。乙方将送货单随货物送至甲方设备科库房,由甲
方设备科验收人员对产品品牌、型号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予以入库并根据临床需求将货物送至临床
使用。因以上原因影响到甲方医院临床使用的,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并承担所有费用。
5、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地点送货、验收,运输等费用及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按照产品
属性(如是否需要冷链等)进行配送,如需冷链配送产品必须有冷链配送,符合相关要求。乙方根据甲方采购
计划进行供货,所供产品保证甲方随要随送,送货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5 个工作日。如果不能按照要求及时供
货,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一个月内如有两次不能及时供货,影响到甲方医院临床使用,
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七、付款方式:
1、分批供货,根据每月实际使用量入账,按甲方规定结算,即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之日起六
个月后支付与发票金额相应的货款。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开票载明主体需与合同主体一致,甲方未
收到发票或收到发票与合同主体不一致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
责任。
八、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壹仟贰佰伍拾贰元整(¥21252.00)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一次性退还
(不计息)。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应收而未收货款总值的 10 %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应付而未付的 1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
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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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应交付而未交付货款总值 20 %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应交付而未交付货款总值的 3 ‰的违约金。
5、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约、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追究乙方
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
费等)。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①)项方式处理:①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 安庆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②向 /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因其自身原因被取消供货资格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除本条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合同其他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同样有效。
十二、本合同组成及解释先后顺序: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
3、本合同文本;
4、乙方的投标文件;
5、其他补充约定事项。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采购人(盖章):
点击登录查看 中标人(盖章)国药集团安徽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建 法定代表人: 王东晨
地址: 安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