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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新市镇综合执法中心宿舍楼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湖北襄阳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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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枣阳市****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行政区域 枣阳市 公告时间 **** 16:5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艾文国、段甲珍、陈帮燕
总成交金额 ¥33.00038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龚静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枣阳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枣阳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龚静 ****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枣阳市****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旭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枣阳市****

中标(成交)金额:3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湖北旭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枣阳市**** 施工蓝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内包含的所有工程等。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江海龙 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艾文国、段甲珍、陈帮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规定收费费率,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3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枣阳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枣阳市****

联系方式:龚静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静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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