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第56号,2019年修正)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歙县****”(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至****,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此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直接向我局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 联系人:江先生、徐先生
书面反馈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人工智能创客中心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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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45200
(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点击登录查看)
附:1.歙县****
2.歙县****-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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