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枣阳市 | 公告时间 | **** 18:17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丽、刘瑞、金路路 | ||
总成交金额 | ¥26.5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枣阳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枣阳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昱华正工程管理(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中标(成交)金额:2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昱华正工程管理(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 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 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本项目的监理服务 | 为本项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等全过程的监理 | 18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止) | 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丽、刘瑞、金路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鄂建文[2023]3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 100%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提供质疑函电子文档。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枣阳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枣阳市****
联系方式:李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