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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胜石村新客站周边储备用地留用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广东鸿兴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广东骏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源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广州市盛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城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