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扬州市****
项目状态 已成交
公告日期 ****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4年
交易底价: 1135.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37.50亩
联系方式: --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经济开发区**** | 村(社区) | 昌农村 |
组别 | 12-9 | 登记日期 | **** |
是否续租 | 是 | ||
交易面积 | 37.5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开发区昌农村12-9组原36.66亩,后经实际丈量为37.5亩的农田进行流转,经本组会议讨论,将组级农田继续给大户:徐国明种植,租期为4年,从****起至****止,总租金为:1135元/亩/年(农户租金1035元/亩,管理费100元/亩)。交款方式:农田承包者需在签订合同时缴纳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在10月31日前缴足下一年的租金,以此类推,另需缴纳2000元作为保证金,如不违反种植要求,积极缴纳租金,保证金在最后一年租金中抵扣,如违反种植要求及不配合、拖缴租金3个月及以上,扣除保证金及终止合同。政策性耕地保护补贴归农户、秸秆还田、种粮补贴、稻谷补贴归承包户所有,水费及排灌费33元/亩,由农户缴纳,积极缴纳国家政策性保险,禁止种植金梗818系列,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不得改变农田用途,只能作为种植粮食,不得转包,不可对农田设施进行改造,不可焚烧秸秆,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昌农村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扣留保证金,水电路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 | ||
项目四至 | 东至:12-2农田 南至: 变电所西至: 东墩社区****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微信图片_****25.jpg微信图片_****26.jpg微信图片_****27.jpg微信图片_****28.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微信图片_****301.jpg |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 4年0月 | ||
标段描述 | 开发区昌农村12-9组原36.66亩,后经实际丈量为37.5亩的农田进行流转,经本组会议讨论,将组级农田继续给大户:徐国明种植,租期为4年,从****起至****止,总租金为:1135元/亩/年(农户租金1035元/亩,管理费100元/亩)。交款方式:农田承包者需在签订合同时缴纳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在10月31日前缴足下一年的租金,以此类推,另需缴纳2000元作为保证金,如不违反种植要求,积极缴纳租金,保证金在最后一年租金中抵扣,如违反种植要求及不配合、拖缴租金3个月及以上,扣除保证金及终止合同。政策性耕地保护补贴归农户、秸秆还田、种粮补贴、稻谷补贴归承包户所有,水费及排灌费33元/亩,由农户缴纳,积极缴纳国家政策性保险,禁止种植金梗818系列,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不得改变农田用途,只能作为种植粮食,不得转包,不可对农田设施进行改造,不可焚烧秸秆,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昌农村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扣留保证金,水电路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 ||
交易面积 | 37.5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1135.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徐国明 | ||
成交日期 | **** | ||
成交总金额 | 170250.00元 | ||
补充说明 | -- |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