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西溪大水港流域(芗城天宝段)水质巩固与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一期)施工及运维管理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九龙江西溪大水港流域(芗城天宝段)水质巩固与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一期)施工及运维管理一体化
2.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漳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17350300443
3.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郭 联系电话:0596-2167005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开标时间:****上午9时30分
6.交易地点:漳州市****
7.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福建芗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建鸿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佰贰拾柒万壹仟柒佰玖拾叁元)(¥ ****元),【含暂列金45万元,2年运维管理费用30万元(包含在总发包项目经费中)】。
项目负责人:林丽惠 等级:贰级 注册证号:闽****600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1 | 南靖县**** | 韩龙辉 |
2 | 内田溪(沈海高速-西林滚水坝段)清淤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 | 韩龙辉 |
9.工期要求:总工期为建设期 10 个月;运维管理期 2 年(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次日即进入运维管理期)
10.质量要求:(1)施工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SL/T 789-201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验收导则》(SL 765-2018)、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采购质量标准: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运维管理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委托运维管理合同》要求及招标人考核标准。
11.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公示期限:****至****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附件下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