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永川区九龙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994000.00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招标人 联系电话 |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 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辽宁水利土 木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 永川区**** |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总工期 570 日历天。其中:施工 图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5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 个月 | 达到强制性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验收合格。 | **** | 925800.00 | 潘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 | |
备注: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